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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宝狮莱杯第8届全国少年速度轮滑锦标赛规程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4 14:20:37:15    浏览次数:1
2014-03-24 13:50:00 体总网

  社体字〔2014〕156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宝狮莱杯第八届全国少年速度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办公室、各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中国轮滑协会训练基地、团体会员:

  “宝狮莱杯”第八届全国少年速度轮滑锦标赛定于2014年5月1日至5月3日在北戴河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报名参赛。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2014年3月24日

  抄送:秦皇岛市体育局、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宝狮莱杯”第八届全国少年速度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及地点

  2014年5月1日至5月3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总会

  秦皇岛市体育局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及体育院校,中国轮滑协会注册单位。

  五、比赛项目

  甲、乙组设: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10000米积分淘汰赛、3000米接力赛

  丙组设: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5000米积分淘汰赛、3000米接力赛

  丁组设: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

  六、比赛场地

  场地为200米跑道,涂层地面,弯道有坡度。

  七、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各年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每队每组别每项最多报2名运动员(不含接力项目)。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年龄分组

  甲组: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乙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丙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丁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三)参加甲、乙、丙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2013—2014年度首次注册的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进行身份核对。参加丁组比赛的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参赛。

  (四)禁止跨年龄组参赛。组委会将进行骨龄抽查。

  八、比赛办法

  执行2013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二)参赛不足6人(队)的组别,减1录取及奖励。参赛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三)各组别运动员成绩计入团体总分,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以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7、5、4、3、2、1分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7分,依此类推。接力项目按14、10、8、6、4、2分方法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4年4月15日前分别寄(或传真)至中国轮滑协会和北戴河区体育局。另请将报名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承办单位邮箱:bdhlhj@126.com。

  中国轮滑协会

  邮 编:100763

  地 址: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传 真:010-67133577

  电 话:010-67147628/87182320

  信 箱:crsa_cn@163.com

  联系人:刘育廷

  北戴河区体育局

  邮 编:066100

  电话/传真:0335—4041891

  联系人:王 波、孟庆丰

  (二)报到

  参赛人员于2014年4月29日报到,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或咨询承办单位。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50元人民币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人民币,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超编人员及提前或延迟离会者每人每天170元人民币。各队必须在承办单位提供的地点食宿。

  十二、其他

  请各参赛单位务必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报到时须检查保险单,未办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不便自行办理保险的单位,请提前告知,在报到时统一办理,每人5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