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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轮滑教练员等级制度

发布时间:2013-10-04 23:18:42:15    浏览次数:1
安徽省轮滑教练员等级制度
安徽省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称号分为:初级轮滑教练员、中级轮滑教练员、高级轮滑教练员。各级轮滑教练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法律与社会公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轮滑事业,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备急救方面的知识并具有现场急救操作能力。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
(四)掌握相应训练教学的内容和方法,能够制定训练指导等计划并根据计划完成训练教学任务。
 申请初级轮滑教练员称号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从事轮滑教练员工作愿望。
(二)有一定的体育基础理论和轮滑运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申请或晋升中级轮滑教练员称号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初级轮滑教练员资格证书1年以上(含1年)。
(二)体育专业中专毕业,体育专业本、专科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非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
(三)所培养运动员在省级锦标赛中曾获得前10名。
(四)获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申请或晋升高级轮滑教练员称号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中级轮滑教练员资格证书2年以上(含2年)。
 (二)体育专业中专毕业满2年,体育专业本、专科毕业
,非体育专业本科毕业满2年。
 (三)所培养运动员在省级锦标赛中曾获得前8名,全国正式比赛中曾获得前12名。  
(四)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