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滑竞技

关于印发中国(丽水)速度轮滑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4 15:11:56:15    浏览次数:1
中国(丽水)速度轮滑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浙江省体育局

  丽水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玛浩 (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10月 31日至11月1日在丽水市轮滑场举行场地赛,11月 2日在丽水市江滨路举行马拉松赛。

  五、比赛项目与年龄分组

  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甲乙组设:男女300米个人计时赛、男女500米争先赛、男女1000米计时赛、男女10000米积分淘汰赛、男女马拉松赛。

  少年丙组设:男女300米个人计时赛、男女500米争先赛、男女1000米计时赛、男女5000米积分淘汰赛、6公里mini马拉松赛。

  少年丁组设:男女300米个人计时赛、男女500米争先赛、男女1000米计时赛、6公里mini马拉松。

  年龄分组:

  成年组:1996年1月1日(不含)以前出生。

  青年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甲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丙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丁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参加办法

  (一)国内运动员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各年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每队每组别每项最多报2名运动员。马拉松不限人数。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境外运动员需通过所在国和地区的轮滑协会报名,以俱乐部名义参加,每队每组别每项最多报2名运动员。

  (三)国内运动员(除少年丁组外)必须持注册证参赛。2012—2013年度首次注册的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进行身份核对。参加少年丁组比赛的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参赛。

  七、比赛办法

  执行《2013年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八、报到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13年10 月20日前发至:

  中国轮滑协会:

  传 真:010-67133577

  电 话:010-67147628

  电子信箱:crsa_cn@163.com

  联系人:刘蔚

  丽水市体育局:

  电话/传真:0578-2091344,0578-2090791(传真)

  联系人:徐雪峰

  电子信箱:4840512@QQ.com

  (二)报到

  参赛人员于2013年10 月29 日报到, 10月 30日熟悉场地。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请于10月25 日前向承办单位预订返程票(或告知承办单位返程安排),并准确提供购票人身份证号。联系人:周丽文,联系电话:0578-2090788。

  九、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00元人民币。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必须住大会指定酒店。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9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超编人员及提前或延迟离会者每人每天220元。各队必须在承办单位提供的地点食宿。不能按时报到的队伍请提前一周告知承办单位,否则将按报到之日收费。

  十、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前六名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少年丙、丁组6公里MINI马拉松不计名次,完成比赛后颁发纪念证书和纪念品。

  (二)各项目第一名至第十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以下积分:25分、18分、15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1分。运动员最高三项分数总和为该运动员积分,按高低进行排名,如积分相等,依次比较所获最好名次的数量。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甲组积分男女前六名获得奖金,少年乙组、丙组、丁组积分前六名获中国(丽水)速滑轮滑公开赛纪念奖杯。成年组和青年组马拉松赛前六名获得奖金,少年甲、乙组马拉松赛不设奖金。

  场地赛:

  成年组:3000元、20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

  青年组:3000元、20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

  少年甲组: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400元

  马拉松:

  成年组:3000元、20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

  青年组: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400元

  十一、其它

  请各参赛单位务必自行办理意外伤病事故保险,报到时须检查保险单,未办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